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309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院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组织专家综合评审,拟确定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等35个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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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评选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