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于2022年度开展了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标准化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高我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度将继续建设100所图书馆标准化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要选择基础较好,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充足的中小学作为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评选对象,结合当地实际,严格组织学校申报。各地申报学校数量见附件1。
二、评选原则
2023年度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评选活动坚持学校主动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选认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
申报学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图书馆的基本情况、自评情况,图片资料、视频资料。图片资料不少于20幅,图片注明学校名称;视频资料应充分展示图书馆概貌、借阅、活动场景及图书馆特色,视频不少于5分钟,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使用U盘封装,封面注明学校名称。申报表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当地教育局评审。
2.市县初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初评。按照《标准》对本地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步评选。初评核查合格的学校,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统一汇总材料,纸质版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包括:《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学校自评报告(包含图书馆基本情况、自评情况、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3.省厅审定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学校图书馆进行审核认定。
4.动态管理
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进行复查。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化学校称号。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把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对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和加强建设,以建设工作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不断提升全省中小学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和评估水平,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向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迈进。
各地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孟凡奇
电 话:0371-66378072 1390381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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